腹水是肝硬化失代偿期或者是恶性肿瘤晚期,腹腔内游离液体增多的一种表现。当腹水增加到一定程度时,需要放腹水来减轻症状,主要注意事项:
- 首次一般不超过1000毫升,之后放腹水的量一般不超过3000毫升,一次不能抽取过多腹水是为了避免循环血容量过快下降导致休克、电解质失衡等情况出现。
- 患者采取侧卧位,在腹部超声定位处或叩诊确定腹水最深处进针。在放腹水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注意患者心率、血压和脉搏的变化。
- 放腹水容易导致电解质紊乱,及时复查电解质,注意补充电解质。可以放腹水时输注人血白蛋白或血浆,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