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血糖8.7mmol/L,若为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可能对母婴产生较大危害;若为餐后1小时血糖,属于正常范围,可能无明显危害。具体需结合检测时间及孕期阶段综合判断。
若该数值为空腹血糖,已远超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大于等于5.1mmol/L),提示胰岛功能异常。长期高血糖状态可能引发孕妇羊水过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感染风险增加,甚至导致酮症酸中毒,危及母体生命。
对胎儿而言,高血糖环境可刺激胎儿胰岛细胞增生,导致巨大儿(出生体重大于等于4kg)发生率升高,增加肩难产、产伤风险;同时,胎儿长期处于高胰岛素血症状态,出生后易出现低血糖、呼吸窘迫综合征,远期肥胖及代谢综合征风险也明显增加。
若该数值为餐后2小时血糖,同样超过妊娠期糖尿病控制目标(小于8.5mmol/L),需立即通过饮食调整、运动干预及必要时药物治疗控制血糖。若为餐后1小时血糖,则处于正常范围(通常小于10.0mmol/L),但需持续监测其他时段血糖变化,避免漏诊隐匿性高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