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的患者心率应控制在60-100次/分之间,病情严重程度不同、类型不同,具体的心率要求不同。
一般控制心率在60-100次/分之间比较适宜,平均在80次/分左右为理想。
心脏结构和功能存在异常,肺部出现淤血,需要增加心跳次数来增加心脏排血量,所以,一般心率控制以每分钟80-90次为宜。病情危重的可以在90-100次/分。
以心脏负荷过重为主,心脏搏动受限,心率控制在60-80次/分比较适宜。
具有左心衰和右心衰的病理改变,心脏功能严重受损,需要借助于药物改善症状,为预防心律失常,心率以80次/分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