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诊断是一种排除性诊断。其诊断标准为:
- 具有明确的糖尿病病史。
- 在确诊糖尿病时或确诊之后出现的神经病变。
- 出现神经病变的临床症状,如疼痛、麻木、感觉异常等,5项检查(踝反射、振动觉、压力觉、针刺痛觉、温度觉)任意1项异常。若无临床症状,则5项检查任意2项异常也可诊断。
- 除外其他原因所致神经病变,包括具有神经毒性的药物(如化疗药物)、颈腰椎疾病(压迫、狭窄、退行性变)、脑梗死、血管炎、感染(如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及肾功能不全引起的代谢毒物对神经的损伤。
如根据以上检查仍不能确诊,可以进行神经电生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