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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加强针禁忌

2025-11-14 阅读量:8852

乙肝加强针的禁忌主要包括对乙肝疫苗成分过敏者、急性发热期患者、严重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患者、神经系统疾病史患者、妊娠期特殊情况患者、既往接种不良反应严重者以及免疫缺陷患者特殊情况。

乙肝加强针禁忌涵盖了多种情况,包括对乙肝疫苗中的酵母蛋白或其他成分有明确过敏史者应避免接种。处于急性发热期(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暂缓接种直至康复。患有严重慢性疾病如肝病、肾病、心脏病等处于急性发作期的患者不宜接种。有神经系统疾病史如癫痫、脑部损伤等患者需谨慎评估。妊娠期妇女通常不建议接种,除非特殊情况下医生评估获益大于风险。既往接种乙肝疫苗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神经系统并发症等者应避免再次接种。免疫缺陷患者如HIV感染者、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等需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是否接种。

接种乙肝加强针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注意观察是否有不良反应,接种部位24小时内避免沾水,保持局部清洁干燥,若出现发热、乏力等轻微反应可适当休息多饮水,若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应及时就医,并按照医嘱完成后续疫苗接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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