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在医学分类中通常被归为一级精神障碍或一级精神残疾范畴,这一归类主要基于其症状表现对社会功能的影响程度及疾病严重性。
癔症又称分离转换性障碍,是一种与心理因素密切相关的精神障碍,其核心特征为意识、记忆、身份或身体功能的暂时性改变,症状多样且具有发作性特点。癔症的症状表现复杂,可分为分离性障碍、转换性障碍、躯体形式障碍和特殊表现形式等类型。
分离性障碍以记忆、身份或意识的分离为主,如心因性遗忘、多重人格障碍等;转换性障碍则表现为神经系统症状但无器质性病变,如瘫痪、失明、失声等;躯体形式障碍以反复出现的躯体不适为主诉,如疼痛、消化系统症状等;特殊表现形式包括集体性癔症、赔偿性神经症等。这些症状虽无器质性损害基础,但可因暗示产生或加重,对患者的日常生活、社交、学业或工作造成显著困扰。
在精神残疾的分级体系中,癔症因症状严重程度不同可能被归入不同等级,但多数情况下,其发作期对社会功能的干扰较为明显,故常被划分为一级。这一分类旨在提示患者需及时接受规范治疗,包括心理治疗和必要的药物治疗,以改善症状、预防复发并提升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