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心律失常的病情与病理性心律失常比较,相对不严重。
功能性心律失常大多是由器质性疾病以外的生理性因素引起的。常见的因素主要包括:精神过度焦虑、心理压力过大、身体过度疲劳、不良的饮食习惯等。在患者及时进行生活、饮食、心理等各方面调理后,病情大多可以自行缓解,一般不需要进行特殊的治疗或者长期与这种心律失常“和平共处”。
与之相对应,有些患者可能会出现病理性心律失常,大多是由于心脏病导致的病情变化,需要及时根据病因以及原发病进行合适的治疗,可以使病情得到有效的改善,以免出现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