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章 「米非司酮」新版指南用法

「米非司酮」新版指南用法

2025-12-31 阅读量:731

药物流产,作为终止妊娠的重要医疗手段,其安全性与有效性一直是临床关注的焦点。随着《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的发布,米非司酮联合前列腺素类药物在早期及中期妊娠终止中的方案得到了进一步优化与规范。本期「妇产医药」将结合最新临床共识,系统梳理药物流产的用药方案、不良反应管理、流产效果评估及特殊情境下的处理策略,为临床实践提供一份清晰的“导航图”!

一、终止早期妊娠应如何用药?

1、用法用量

《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推荐米非司酮配伍不同前列腺素用于终止小于等于12周宫内早期妊娠人群。

米索前列醇给药途径:口服(用水送服)、口腔颊黏膜(颊部与舌之间)含服、舌下含服和阴道置入。阴道途径给药具有更高的有效性和更低的副作用,而口腔颊黏膜含服、舌下含服的消化道等副作用校大。应慎用舌下给药,仅当子宫颈已消失、宫口已开或组织物已排出、出血多时应用,以免宫缩过强,导致子宫破裂。

2、不良反应管理

米非司酮的不良反应校轻,个别病例会出现轻度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等;部分患者可能会出现眩晕、乏力、下腹痛、肛门坠胀、皮疹和阴道流血等症状。前列腺素类药物使用后常伴有腹部疼痛、痉挛痛,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还可能出现体温升高,但一般不超过38.5℃。个别病例会出现面部潮热、手掌瘙痒、发红、寒战甚至过敏性休克等症状。

因此,建议在具备急救条件(如急诊刮宫、输液、输血)的医疗单位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药物流产。在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阴道流血、宫缩情况、有无妊娠物排出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如果宫缩强烈和(或)过于频繁(大于3次/10min),特别是孕周较大的药物引产,应根据宫缩情况推迟给予米索前列醇的后续剂量。

《卡前列甲酯临床应用专家共识(2020年版)》中建议,卡前列甲酯可根据宫缩情况可重复使用,且用药后注意卧床休息1h,注意观察阴道流血及宫缩情况、有无妊娠物排出和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3、流产效果评定

4、不全流产及流产失败

不全流产是指妊娠物排出不完全,约有5%的孕妇应用米非司酮联合不同前列腺素类药物进行药物流产后存在不全流产或流产失败的情况。

米非司酮配伍不同前列腺素终止早期妊娠,发生不全流产及流产失败的危险因素包括:孕周大于7周,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之间的给药间隔小于24h,米索前列醇剂量不足以及口服给药。

首先,应谨遵药物流产的用药规范,注意米非司酮与前列腺素类药物的间隔时间,推荐阴道使用足量的前列腺素类药物。对于孕周较大者,应提前告知药物流产不全的风险,严密观察,加强随访。

用药后的随访至关重要。随访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和超声对评估药物流产特别是不全流产的干预时机有指导意义。此外,阴道持续流血也是要的重观察内容,无活跃出血的不全流产者可以随诊观察,而有活跃出血的不全流产者应考虑积极清宫。

▪对于不全流产者,建议在2周后复查超声,根据出血情况,可给予米索前列醇,并在1~2周后动态复查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下降情况及经阴道超声辅助判断残留的大小,必要时积极行清宫手术。

为避免过度诊断,在诊断不全流产前,建议于药物流产后第6~8周对可能存在妊娠物残留的女性重复进行超声评估。

▪对于流产失败者,建议积极安排手术终止妊娠。

5、用药后继续妊娠

米非司酮的致畸作用尚无定论。对于仅服用米非司酮后又希望继续妊娠者,《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建议,应告知存在发生流产或胎儿畸形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严密随访。对于已经使用米非司酮联合不同前列腺素后流产失败而希望继续妊娠者,鉴于前列腺素的致畸性明确,应建议采用其他方法积极终止妊娠。

二、终止中期妊娠应如何用药?

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是目前中期妊娠引产的标准方案。《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推荐,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用于终止大于12周、小于等于16周的中期妊娠,也可用于终止大于16周、小于28周胎膜早破的中期妊娠;小于18岁人群应有父母或监护人在场并同意用药。

1、用法用量

注:应在具备住院及抢救条件(如:急诊刮宫、给氧、输液、输血)的医疗单位进行。

2、用药后观察

注意阴道开始流血的时间、出血量、妊娠产物如胎儿、胎盘的排出等。

如果按照方案完成前列腺素类药物用药剂量后未排出胎儿、胎盘,若出血不多,可继续观察;如果在用药后24~48h仍未排出胎儿和胎盘,可重复给予相应的前列腺素治疗方案。必要时重复超声检查,明确有无胎盘植入等问题。关于同时联合其他子宫收缩剂(如:其他前列腺素类药物、缩宫素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不足,应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子宫过度刺激。

3、瘢痕子宫中期妊娠药物引产

瘢痕子宫中期妊娠药物引产是临床常见问题,《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中指出,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同样适用于终止瘢痕子宫中期妊娠,尚无证据支持改变目前的方案。尽管中期妊娠引产时使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的总体子宫破裂风险低,也无证据支持需要改变药物方案,但临床医师应意识到瘢痕子宫人群的子宫破裂风险高于非瘢痕子宫人群,用药时应密切监测,关注子宫破裂风险;引产期间应有风险预测和临床应急方案。

4、妊娠间隔时间(IPI)

2005年WHO指南推荐,流产后与下一次妊娠之间的最小间隔应为6个月。流产后的生育间隔一般建议避孕至少3~6个月,这是根据子宫内膜及内分泌恢复的角度来考量的。由于目前米非司酮配伍前列腺素药物终止妊娠后的IPI对后续妊娠的影响尚未确定,研究结果并不统一,因此,基于专家临床经验,《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建议,米非司酮终止早中期妊娠后3~6个月可再次妊娠。

三、米非司酮软化子宫颈应如何用药?

引产前通常需要进行子宫颈准备或子宫颈成熟,很多研究将Bishop评分大于8分或改良Bishop评分大于等于5分视为子宫颈成熟。米非司酮可提高子宫颈成熟度,《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建议米非司酮200mg用于中晚期妊娠引产的子宫颈软化,以提高引产成功率,降低剖宫产率。但目前关于单独使用米非司酮用于中晚期妊娠软化子宫颈的文献多来自国外,国内的经验较少。

四、米非司酮治疗宫内妊娠物残留应如何用药?

宫内妊娠物残留是指妊娠结束后部分胎盘、胚胎组织或其他妊娠相关组织未完全排出体外,滞留在子宫腔内,可发生在自然流产、药物流产、手术流产(如刮宫术或吸宫术)及分娩后。

米非司酮为抗孕激素,与PR亲和力强,可与PR竞争性拮抗并阻断孕激素的作用,促使残留蜕膜组织变性和坏死;同时还可刺激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释放,提高子宫对前列腺素的敏感性,加强子宫的收缩能力及子宫颈成熟;此外,还可抑制绒毛细胞增殖,加快绒毛细胞凋亡,提高绒毛与蜕膜的纤溶活性,促进细胞外基质水解,以便于绒毛剥脱,使植入的胎盘组织坏死、吸收或脱落,继而达到治疗胎盘植入及粘连的目的。

尽管从机制上支持单用米非司酮治疗宫内妊娠物残留的有效性,但目前临床应用证据有限,同时部分研究存在设计缺陷且质量不高、纳入人群的宫内残留物通常较小,未来需要更多的临床研究进一步验证。

2023年,FIGO推荐不全流产人群单用米索前列醇。2019年发布的《不全流产保守治疗专家共识》指出,对于符合药物保守治疗指征的患者,推荐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的方案:小剂量米非司酮25~30mg,1次/d或2次/d,2~3d,总剂量不超过200mg,联合米索前列醇600~800μg口服。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的使用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认可,其作用机制同药物流产,但仍需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支持。

《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推荐:米非司酮用于宫内妊娠物残留的治疗,适用于宫腔残留物小于等于2cm的患者,用药方式为口服25~75mg,2次/d,疗程3~14d,超声随诊,必要时可行清宫手术。米非司酮(术前3d口服25mg/d)联合清宫手术可提高宫内妊娠物残留治疗的有效率和安全性,减少并发症。

药物流产是一项严谨的医疗行为,其成功离不开规范的用药方案、细致的不良反应监测以及科学的随访管理。《米非司酮临床应用指南(2025版)》的发布,为早中期妊娠的药物终止提供了更安全、更个体化的临床路径。未来,我们期待更多高质量研究,不断优化临床实践。

[声明: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未注明来源为“转载”,版权均归巢内网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巢内网”。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