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异常不可以打新冠疫苗,具体问题分析如下:
- 急性感染出现肝功能异常,比如急性甲肝、急性乙肝、急性药物性肝损伤、急性戊肝、酒精性肝炎等,伴随有发热、明显的消化道症状时,是不能进行新冠疫苗接种的。应当及时而有效的选择药物进行调理,以控制病情,使病情处于稳定状态,再进行新冠疫苗的注射。
- 慢性肝病在急性发作期,主要是指慢性乙型肝炎的急性发作期、戊型病毒性肝炎等,平时病情稳定的患者突然出现肝功能的异常,比如转氨酶的升高,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的升高,总胆红素的升高等,病毒复制活跃,是不建议进行新冠疫苗注射的。进行新冠疫苗的注射,有可能会影响新冠疫苗的免疫效果,影响急性发作的恢复。
- 肝功能异常伴随有严重的肝脏疾病,如肝硬化晚期合并有并发症,如腹水、消化道出血或严重黄疸等,是不能够进行新冠疫苗注射的。
- 肝功能异常,肝脏损伤严重,出现严重的黄疸、转氨酶的异常升高、肝衰竭、肝癌等患者不宜进行新冠疫苗的注射。
一般情况下,新冠疫苗不是国家层面规定的免疫规划疫苗,它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原则是知情、同意、自愿。因此广大群众可以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自愿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