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高危人群的确定与血压分级以及合并的临床并发症、靶器官损伤和危险因素有关。
- 3级高血压患者无论有无合并症危险因素,直接确定为心血管高危人群。
- 1级高血压病人群,同时合并3个以上高危险因素(年龄、吸烟、腹型肥胖、高血脂血症、高同型半胱氨酸、早发冠心病家族史等情况)或靶器官损伤(左室肥厚、蛋白尿、颈动脉斑块)或CKD3期或无并发症的糖尿病,则属于高危人群。
- 如患者已经合并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等)、心血管病(心肌梗死、房颤、心衰等)、CKD4期或有并发症的糖尿病病史,即使血压处在正常高值,这类患者也属于高危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