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哮喘一旦确诊,一般需要采取长期、早期、规范化治疗,非急性发作期的患儿,如果进行长期吸入类激素治疗后,建议1-3个月后到医院复查。如果患儿症状恢复较好,控制得当,可以将吸入的糖皮质激素用量逐渐减少。
在使用最小量的糖皮质激素下,如果患儿超过3个月或者半年没有发作,可以暂停药物治疗。如果是学龄前期的儿童,停药后仍然需要在1年内至少做两次随访检查,了解肺功能和停药期间病情发作的情况。大于6岁以上的患儿,如果停药1年,症状没有出现相应发作,可认为在临床上得到较好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