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监护一般在孕晚期开始,通常从怀孕32-34周进行,高危孕妇可能提前至28-30周。
胎心监护的具体时间安排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孕周、产检频率以及是否存在高危因素。对于低风险孕妇,通常从32-34周开始每周进行一次胎心监护。而高龄、妊娠糖尿病、高血压等高危孕妇可能需要从28周开始,甚至更早,且监护频率可能增加至每周两次或更多。当孕妇出现胎动明显减少或增多、胎动规律改变时,无论是否到常规监护时间,都应及时进行胎心监护评估。出现临产征兆如见红、规律宫缩、破水等情况时,无论孕周大小,都应立即进行胎心监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胎儿生长受限、羊水异常等情况,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需要增加监护频率或进行更详细的评估。
孕妇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记录胎动变化,保持良好的作息和饮食习惯,避免过度劳累,同时按照医生建议定期产检,如有任何不适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以确保胎儿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