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空腹血糖正常值范围通常为3.1-5.1mmol/L,这一数值是评估孕期血糖代谢状态的核心指标。
妊娠期间,母体激素水平明显变化,雌激素和孕激素分泌增加会增强胰岛素敏感性,而胎盘分泌的胎盘催乳素、孕酮等激素则具有拮抗胰岛素作用,这种双重调节机制使得孕妇血糖水平较非孕期更易波动,因此需通过更严格的血糖控制保障母婴健康。
当空腹血糖低于3.1mmol/L时,可能提示低血糖风险,常见于孕早期因妊娠反应导致的进食不足,或胰岛素分泌过量等情况,需通过分餐制、增加碳水化合物摄入等方式调节。若空腹血糖超过5.1mmol/L,则需警惕妊娠糖尿病,该病症与胰岛素抵抗加重、遗传倾向或体重增长过快密切相关,需通过血糖监测、糖耐量试验进一步确诊。
需注意的是,孕期血糖管理需结合餐后血糖综合评估。妊娠糖尿病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或餐后1小时血糖大于等于10.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大于等于8.5mmol/L,满足任一条件即可确诊。对于已确诊的妊娠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控制目标为3.3-5.6mmol/L,餐后2小时血糖需控制在4.4-6.7mmol/L,以降低巨大儿、早产等并发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