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原发性肝癌患者的体力活动状态,即从患者的体力来了解其一般健康状况和对治疗耐受能力,具体如下:
活动能力完全正常,与起病前活动能力无任何差异。
能自由走动及从事轻体力活动,包括一般家务或办公室工作,但不能从事较重的体力活动。
能自由走动及生活自理,但已丧失工作能力,日间不少于一半日间时间可以起床活动。
生活仅能部分自理,日间一半以上时间卧床或坐轮椅。
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
患者疾病进展到终末期,可导致患者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