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从12周开始定期进行出生检查,从12周到28周每四周检查一次,从28周到36周每两周检查一次,从37周到40周每周检查一次,从40周到41周每三天检查一次。确诊妊娠后,应去医院做超声检查,确认妊娠是宫内还是宫外,以排除胎儿骤停的可能性。等胎儿发育好了,可以考虑选择产院。产检是维持整个妊娠的一系列检查,不同时期检查内容不同,检查时间不同。每次检查的时间要根据医生评估。如果有一些高危因素,医生可能会增加检查次数来确定检查时间。每次产检的内容不同,要按时进行产检,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积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