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应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尽早服用,越早效果越好,但并非100%有效,不能作为常规避孕方法。
服用紧急避孕药的时间是关键因素,越早服用效果越好,但超过72小时后效果显著下降;常见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乳房胀痛、不规则出血等,一般会在几天内自行缓解;不适用于已怀孕女性、对药物成分过敏者、严重肝病患者及某些特定疾病患者;一年内使用不应超过3-4次,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可能影响某些药物如抗生素、抗癫痫药的效果,使用前应告知医生正在服用的所有药物;服用后可能导致月经提前或推迟,若超过一周未来月经应进行妊娠检测;紧急避孕药有效率约85-95%,并非100%,仍有怀孕可能;服用后应立即开始采用其他避孕措施直至下次月经来潮;未成年人和40岁以上女性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需避光、干燥、室温保存,避免儿童接触。
服用紧急避孕药后应密切观察身体反应,如出现严重不适如剧烈腹痛、异常出血等情况应及时就医;服药后一周内如有呕吐应补服;服药后2-3天内避免饮酒;紧急避孕药不能预防性传播疾病,如有必要应使用安全套;服药后应记录下次月经来潮时间,若出现异常应及时咨询医生;不建议作为常规避孕方法,应选择适合自己长期使用的避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