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生子,是生命延续的奇迹,是家庭幸福的源泉。然而,对于肾病患者来说,这段旅程可能伴随着更多的挑战与考量。肾脏作为人体的重要代谢器官,其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母体的耐受力和胎儿的发育环境。
随着慢性肾脏病(CKD)发病率逐年增长,孕前或孕期发现合并CKD女性患者逐年增多。而CKD女性在妊娠期间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CKD可增加妊娠并发症发生风险,导致不良妊娠结局;另一方面,妊娠可能加重原有CKD患者病情。因此,CKD女性患者要想怀孕,须做好准备。
肾脏肩负着调节人体水电解质平衡、排出代谢废物的重要责任。妊娠期,孕妇的全身血容量明显增加,体内的液体可增加6~8L,流经肾脏的血流量也比非妊娠期增加50%。
在妊娠期间,健康孕妇肾小球滤过率(GFR)会增加50%~80%,母体及胎儿各类代谢产物增加,Scr、尿酸下降,即妊娠期间肾脏负荷将加重,中后期更加明显。双胎及多胎妊娠产妇肾负荷更大。对于慢性肾病患者而言,更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CKD患者妊娠容易出现激素水平不足,出现或加重贫血,电解质紊乱,存在肾功能迅速恶化风险。频繁透析者易损失大量营养物质,影响胎儿生长发育。
有狼疮病史者,妊娠会诱发狼疮活动,其免疫复合物沉积会加重肾损伤,可迅速发展为终末期肾脏病(ESRD),不建议妊娠。“糖肾”患者的高浓度血糖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造成巨大儿、肺叶缺失、胰岛素抵抗等并发症[1]。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区分情况。
结合2017年国家肾脏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布的《慢性肾脏病患者妊娠管理指南》[2],建议符合以下条件的肾病患者可以考虑备孕:
▪CKD早期(1~2期);
▪血压控制正常;
▪蛋白尿定量低于1g/24h;
▪如有肾外原发病,原发病控制稳定。
但要是出现下列情况,则不建议备孕:
▪CKD3~5期;
▪难以控制的高血压;
▪蛋白尿:暂缓妊娠,直至控制蛋白尿<1g/24h至少6个月(SLE蛋白尿<0.5g/24h至少6个月);
▪活动性狼疮性肾炎:病情缓解至少6个月;
▪伴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糖尿病患者;
▪需要进行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的患者。
肾病患者一旦成功妊娠,犹如万里长征迈出第一步,后续的定期复诊和自我监测管理也非常重要。
对此,《妊娠合并慢性肾病与不良妊娠结局》[3]提出3条建议:
1、控制慢性高血压
由于慢性高血压会增加合并CKD患者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此,应该在孕前将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孕期血压控制在140/90mmHg以下)。
孕期可以选择的降压药物包括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硝苯地平以及肼苯哒嗪。ACEI类药物由于存在明显的致畸作用,不建议孕期使用。
2、控制尿蛋白
CKD患者在妊娠前应尽量将尿蛋白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对于孕前使用ACEI类药物控制尿蛋白的患者,最好在孕前停药。如果停药后尿蛋白迅速增加,可以持续使用ACEI类药物,在发现停经后,尽快明确是否妊娠,确定妊娠后停药。
对妊娠期间发生肾病综合征的患者需要谨慎使用利尿药物,对严重低蛋白血症者可使用白蛋白。由于妊娠本身即处于血栓前状态,所以,需要对这些患者预防静脉血栓形成。
根据专家共识,对于血白蛋白低于25g/L者,可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直至产后6周。
3、对透析患者进行特殊处理
妊娠合并CKD患者每周透析的时间越长,妊娠结局越好,因此,需要规律透析的患者,妊娠期应考虑延长透析时间。对于需要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叶酸的补充剂量需要加大,早孕期建议每天补充5mg。
参考文献:略。
[声明:本网站所有内容,凡未注明来源为“转载”,版权均归巢内网所有,未经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时须注明“来源:巢内网”。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内容为转载,转载仅作观点分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