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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平
主任医师
三级甲等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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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孕妇禁用还是慎用

2025-01-21 阅读量:28736

一般来说,孕早期和孕晚期不适合使用,而孕中期符合药物适应证的孕妇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

对乙酰氨基酚是一种解热镇痛类的药物,属于孕妇慎用药品。孕早期,胎儿的各个器官正处于高度分化和发育的关键阶段,药物的使用可能会增加胎儿致畸的风险。孕晚期,药物可能会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不利影响,严重时还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畸形的情况。因此,这两个阶段应尽量避免使用对乙酰氨基酚。

然而,当孕妇在孕中期出现发热、疼痛等症状,且症状较为严重,可能对胎儿或孕妇自身健康造成更大危害时,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权衡利弊后谨慎使用对乙酰氨基酚。医生会考虑孕妇的孕周、身体状况以及是否有其他疾病等,来决定是否使用以及使用的剂量,以确保母婴安全。

总之,孕妇在使用对乙酰氨基酚时,一定要咨询医生,切勿自行决定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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