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糖耐检查即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多在妊娠第24-28周之间进行检查,其诊断标准为:空腹及服糖后的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分别低于5.1mmol/L、10mmol/L、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若空腹血糖大于等于5.1mmol/L可以直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而不必行75克OG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