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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糜烂是否需要治疗?

2017-11-13 阅读量:36080

宫颈糜烂曾经是一个困扰了很多女性的一个疾病。去做体检,几乎是十有八九会被诊断为宫颈糜烂。2008年,本科生的第7版《妇产科学》教材取消“宫颈糜烂”病名,以“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生理现象取代。 宫颈糜烂,说到底,实际上是过去对宫颈的一种正常表现的错误认识。
我们来来了解一下宫颈糜烂的疑问。

巢内网友提问:34岁女性,12年前顺产。两个星期白带增多,有点发黄。没有瘙痒等症状。三个问题,一个是这边医生说宫颈糜烂,需要做9次治疗,是上药和红外治疗。这种治疗方法正确么?

医生回答:1、您34岁,针对宫颈糜烂,规范处理是:应该做宫颈癌筛查:宫颈TCT HPV,排除宫颈癌前病变;

白带常规提示清洁度IV,宫颈充血,您还应该做宫颈分泌物培养及宫颈沙眼衣原体、淋球菌检查,明确是否有宫颈炎,如果有针对性使用抗生素治疗。而不是上药及红外线治疗。这样治疗是不对的,不规范的。因为宫颈糜烂其实医学上称为“宫颈柱状上皮异位”。

在青春期和生育期,雌激素增多使宫颈口内的柱状上皮外移至宫颈阴道部,而柱状上皮非常菲薄,其下方间质内的毛细血管会隐隐透出,因此呈现红色,看起来像糜烂样改变,其实不是真正的糜烂面,在医学上我们称为一“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种正常生理体征。

不需要治疗。被称为糜烂,是一个不合适的术语,因为其意味着表层鳞状细胞已被侵蚀,从而暴露出下层组织。但大多数“糜烂”代表的是宫颈阴道部的鳞状上皮细胞被过度生长的柱状上皮所取代的区域。

宫颈糜烂对女性的意义

1、宫颈糜烂不是一种疾病,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我们每个女性的宫颈原始鳞柱交接部受身体雌激素水平不同的影响位置有所不同,宫颈柱状上皮异位的外移程度也不同。所以所谓的重度、中度、轻度是没有意义的,不需要治疗。白带黄、白带增多、异味、外阴瘙痒等都不是宫颈糜烂惹的祸,也不会导致不孕。白带黄、白带增多、异味、外阴瘙痒应该是阴道炎或宫颈炎所致宫颈糜烂,是正常的生理现象。

2、宫颈早期癌变时,宫颈的外观与“宫颈糜烂”没有显著差异,所以当发现有”宫颈糜烂”,需要做宫颈癌的早期筛查宫颈TCT HPV。发现异常时进一步做阴道镜检查及病理活检,进一步诊断。

3、宫颈炎时,宫颈的外观与“宫颈糜烂”也没有显著差异,此时须按照宫颈炎的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同时检查淋球菌、衣原体等治病微生物,发现病原菌感染时,可使用抗生素针对进行治疗。

所以无宫颈癌前病变及宫颈炎的情况下,单纯“宫颈糜烂”是一种生理表现,使用药物通常不能使得糜烂消失,即使使用激光等物理手术治疗,宫颈短期内是光滑的,但是后期在雌激素的作用下,宫颈有会呈“糜烂样”改变,所以不需要单纯为宫颈糜烂而进行治疗。

目前许多医院处理宫颈柱状上皮异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处理,1、忽视宫颈柱状上皮外移的生理性及宫颈病原体的检测,过度使用微波等物理治疗,甚至切除一部分宫颈;2、另一种则是认为“宫颈糜烂”是慢性宫颈炎,忽视其与宫颈癌前病变的相似性,长期不进行宫颈细胞学筛查,延误患者的治疗。

故您需要检查宫颈TCT HPV、宫颈分泌物培养、宫颈沙眼衣原体及淋球菌,如果都正常就排除宫颈癌前病变及宫颈炎,则不需要手术治疗了。宫颈糜烂不是疾病,因此相关处理也不是针对所谓「宫颈糜烂」,而应该是针对真正的宫颈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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