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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洁

关于复发性流产的小问答

2019-06-30 阅读量:38720

患者:医生您好!我今年32岁,3年前剖宫产1女孩,备孕二胎,之后连续3次孕6周胎儿停育,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的病情,是不是与工作忙有关系啊?
医生:您必须得引起注意啦!通常将3次或3次以上在妊娠28周之前的胎儿丢失称为复发性流产,但大多数专家认为,连续发生2次流产即应重视并予评估,因其再次出现流产的风险与3次者相近。可不会是单纯由于工作忙就能导致的。
患者:哦,那我以后注意休息,不查可不可以?
医生:复发性流产的复发风险随着流产次数的增加而上升,研究表明,既往自然流产史是导致后续妊娠失败的独立危险因素,曾有3次以上连续自然流产史的患者再次妊娠后胚胎丢失率接近40%。因此如果不查明病因,您再次发生流产的几率非常高。所以建议您一定要查明病因!
患者:那都是什么样的病需要到复发性流产门诊就诊呢?
医生:像怀孕早期的连续2次及2次以上胚胎停育、自然流产、生化妊娠;怀孕4-5个月的胎死宫内、怀孕6-7个月因妊娠高血压不得不引产、怀孕7-8个月胎儿发育明显落后及怀有多次胎儿畸形等,出现这些情况就需要到复发性流产门诊就诊啦。
患者:可能会是什么原因导致我的反复流产呢?
医生:复发性流产的病因十分复杂,主要包括遗传因素、解剖因素、内分泌因素、感染因素、免疫功能异常、血栓前状态、孕妇的全身性疾病及环境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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